关于组织开展“江阴慈善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
【时间】:2011-11-07  【阅读】:8427 次  【发布】:江阴市慈善总会

江阴市慈善总会文件

 

慈字20116

 

 


 

关于组织开展

“江阴慈善奖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
 
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各街道党工委、办事处,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临港新城党工委、管委会,市机关各部门

今年1212日是市慈善总会成立十周年。多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,我市慈善公益事业得到了稳步、健康发展,在慈善文化传播、组织网络建设、资金募集规模、慈善捐助能力、义工队伍壮大等方面成绩显著。在首届“中国城市慈善公益指数”评比中,我市取得了全国县级市中唯一的“七星级”奖的殊荣。为总结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,表彰一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先进典型,推动我市慈善事业迈上新台阶,决定在全市开展“江阴慈善奖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表彰范围

本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20071月至201110月底期间,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、机关部门、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;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作出突出成绩的慈善工作者。

二、奖项设置

表彰拟设置6个奖项,共150个名额,即:

1、慈善突出贡献奖(20个)

2、慈善爱心企业(50个)

3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(30个)

4、慈善工作先进个人(10名)

5、“十佳”慈善之星(10名)

6、优秀慈善义工(30名)

三、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

(一)慈善突出贡献奖

1、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,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慈善服务,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或单位;

2、社会慈善形象好,模范履行其社会责任;

3、捐款额在500万元(含物资折价)以上或认捐冠名基金1000万元以上,并经核实到帐或落实。

(二)慈善爱心企业

1、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,自愿捐款捐物,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企业;

2、社会慈善形象好,履行其社会责任;

3、捐款额在200万元(含物资折价)以上或认捐冠名基金500万元以上,并经核实到帐或落实。

(三)慈善工作先进单位

积极参与支持慈善事业,认真组织落实慈善募捐、义工活动、扶贫帮困等活动,成绩突出的党政机关部门、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。

(四)慈善工作先进个人

在专业慈善组织中,长期从事慈善工作(至少5年),在慈善服务中成绩突出,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。

(五)“十佳”慈善之星

1、长期支持参与慈善事业,自愿捐款捐物,在抗灾救灾、扶贫济困等慈善领域内作出突出贡献,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个人;

2、个人捐款额10万元(含物资折价)以上,并经核实已经到帐。

(六)优秀慈善义工

1、积极参与义工活动,在“服务社会、传播文明”等方面表现突出,成效显著的注册义工;

2、总服务时间必须达到500个小时以上。

四、推荐报名

1、候选人提名由各镇民政科、慈善分会根据条件提名,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;

2、市级机关各部门对照第三、第五、第六项条件提名或自荐的,经本单位领导审阅后报市级机关党工委,经市级机关党工委审核后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;

3、其他单位或个人自荐的,直接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。

“江阴慈善奖”推荐表,请登陆江阴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下载。网址为:www.jycsh.com截止日期为20111118日。单位和个人在报送推荐、自荐材料时,应附相关证明材料,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届时所有表彰对象名单将在市慈善总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江阴市慈善总会办公室

地  址:江阴市文化中路269

联系人及电话:

胡 丹 86862458   手机13861627088

蒋 丹 86862458   手机13616169552

电子信箱:webjycsh.com

 

附件:“江阴慈善奖”推荐表(单位、个人)

 

0510-86021809

关注官方微信